2006, 33(16): 944-947.
doi:
摘要:
目的 :观察食管鳞癌放疗后复发再治疗的近期疗效。 方法 :65例经病理证实复发接受并完成治疗。32例1年内复发者为A组,33例1年后复发者为B组。均先行化疗两个周期。NP方案:34例,A组16例,B组18例,NVB25mg·m-2ivdrip第1、8天,DDP30mg·m-2ivdrip第1~3天,常规水化。DF方案:31例,A组16例,B组15例,DDP同前,CF200mg,FT-2071000mgivdrip每日1次,连用5天。均21天一个周期。两个周期后放疗。B组33例,先予6MV-X线,适形照射DT30Gy·3周-1,再行后装治疗DT5Gy(次·周)-1,连续4~6周。A组32例直接作后装治疗,方法同前。19例锁骨上淋巴结转移者,局部照射DT60~70Gy。 结果 :总有效率41.5%。A组再治疗有效率28.1%低于B组54.5%。NP有效率44.1%优于DF38.7%。全组1、2年生存率分别为27.7%、15.3%;A与B组分别为15.6%、3.1%与39.4%、27.3%;NP与DF分别为32.3%、20.6%与22.6%、9.7%。A组副作用高于B组。 结论 :食管癌放疗后复发,只要条件允许,不应轻易放弃治疗,特别是1年后复发者。在放疗前建议使用NP方案。长期疗效有待观察。